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好。

增加这个《恶搞篇》是独孤求对儿的灵光一闪、突发奇想。也许会是开创了网络小说写作模式的先河。至少我在之前的所有作品中,没有见过这么去写的。

为了便于读者们便于理解,也为了那些打算创新的写手兄弟们便于模仿,独孤求对儿在这里对这个想法做一番简单的介绍。

独孤求对儿所谓的恶搞,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恶搞。

恶搞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台湾bbs网络上一种特殊的文化。这种新文化然后再经由网络传到香港,继而传到内地。

原意指出于恶意的搞笑,现在指在已有资源(如新闻图片、文艺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原来的格调和气氛大变,包含各种搞笑元素,同时,新作和原作的对比往往能增强搞笑程度。

把“恶搞”一词真正推到中国网民面前的是胡戈,但是有人却提出祖师爷应该追溯到周星驰,他的“无厘头”为“恶搞”做了铺垫。他的《大话西游》更被奉为“恶搞”之《圣经》。

不过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周星驰只能算是“搞笑”——当“搞”的对象被不乐意地丑化或被传统道德不接受的时候,“搞笑”才是“恶搞”。细察其别,也许就是细微的一线之差。

电影的剪辑合成;名人的恶搞;名人之间的“互咬”……有的作品被认为“恶搞”之经典,有的作品被指为“粗俗不堪”……在这其中,即将过气或已过气的名人也不甘寂寞赶上网络博客疯狂的年代,或自爆个人所谓**,或互爆对方**,或开口大骂。

图片经过二次加工编辑,制作成对话形式,或者借助软件制作成gif的形式,也能达到恶搞的效果,到2014年,网络流行的有搞笑gif、脑残对话等。

其次恶搞的对象也与当时的热点话题相关。

以上是百度百科对于“恶搞”这一词条的解释。独孤求对儿所谓的“恶搞”,却稍微有些区别。

严格意义上来说,独孤求对儿的“恶搞”,是针对本作品的“恶搞”,是本作品的一个延伸,仍然应该属于本作品的范畴。

当然在操作中,独孤求对儿会力求给读者带来欢乐,也不仅仅局限于下列的框架内。独孤求对儿是个无拘无束的人,自然是不会给自己设定什么套子了。

网络环境给设置的壁垒已经够多的了,独孤求对儿不胜其烦。很多本应该更精彩的内容无法向读者呈现。我只想说一句,天朝的言谈自己(那四个字儿不敢提,谁知道那天说我鼓动什么的,再把我逮起来。)啊!

独孤求对儿所增加的《恶搞篇》符合以下要求:

1.《恶搞篇》为意淫的情节,与正文无关,请勿联系起来看待。同时也与正文相关,读过正文,再看《恶搞篇》里的内容会更加容易理解,也更能发挥他自身的作用。

2.除非特殊说明,否则在《恶搞篇》里的章节中,主角配角的假定身份忽略,只是借用名字做为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