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补足60%的订阅后可正常阅读。不补足需等24小时余宛宛忙说:“啊, 就放在地上就好。”

庄延弯下腰去放啤酒的时候, 余宛宛懊恼的捂了捂脸,她到底在干什么啊?

庄延直起身子的时候, 余宛宛迅速恢复正常,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把这尊大佛送出自己这间小庙。

庄延很自然的四下环顾一圈, 目光收回来落在她的脸上, 然后说:“能给我倒杯水吗?我有点渴。”

“哦,好。”余宛宛把麻辣烫放在茶几上, 然后转身去厨房倒水, 端着水杯出来,就看到庄延已经坐在了沙发上,而茶几上的麻辣烫的盖子已经被掀开了。

庄延抬头看她:“这么多, 吃的完吗?”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声:“要吃一点吗?”

“好啊。”庄延说。

余宛宛:“......”

庄延一双好看的黑眸盯着她。

“我去帮你拿碗筷。”余宛宛强颜欢笑的把水放在他面前,然后又转身回去厨房拿了副碗筷。

“那你自己夹吧。”余宛宛把碗筷都放在庄延面前,然后在他对面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庄延看了她一眼, 然后也直接从沙发上坐下来,学着余宛宛的样子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却没有动手, 而是做乖巧状看着余宛宛说:“把你吃不完的那部分夹给我。”

余宛宛很想说自己都吃的完, 但还是认命的拿起了他的碗, 粉丝青菜肉丸子每样都夹了点进去,最后再倒一点汤汁, 才把碗推给他:“吃吧。”

“谢谢。”庄延拿起筷子, 礼貌的道谢。

“唔......不客气。”余宛宛说着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 然后哧溜一下全都吸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又低下头喝了一口热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庄延看着自己碗里大杂烩一样的食物,他知道这是麻辣烫,但仅限于知道,室友每次邀请他尝一尝,他都敬谢不敏,可是看着余宛宛吃的那么满足的样子,他也被勾起了食欲,微微低下头学着她,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然后吸溜一下——

“咳咳......”

庄延侧过脸去捂着嘴一阵呛咳。

余宛宛连忙放下筷子,把水推过去:“慢点吃,我吃的有点辣。”

庄延咳了一阵,放下手,脸上微微泛着红,他目光不看余宛宛,放下筷子端起水杯侧头喝了两口。

余宛宛体谅的说:“太辣了吧?要不还是别吃了。”

庄延闻言左手端着水杯,右手一张,罩住了碗,目光警惕的看着她,生怕她抢似的。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下:“那你吃吧。”

庄延重新拿起筷子,小心的从里面捡起一条青菜送进嘴里。

余宛宛吃了一会儿,偷偷抬眼看他,发现庄延淡粉色的唇都被辣红了,他显然不大能吃辣,眼尾都微微透出绯色来,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只是强装镇定的微皱着眉,让余宛宛想起同样不能吃辣的齐小枣了,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余宛宛端起他已经空掉的杯子起身去厨房又给他倒了一杯水。

“谢谢。”他道谢,端起水杯喝掉半杯。

他平时是完全不沾辣椒的人,现在只觉得整个口腔和喉咙都燃烧起来了,抬眼一看余宛宛,她嘴唇也是红的,但是显然这点辣味对她而言不算什么,正低着头哧溜哧溜的吸着粉丝,脸上带着几分满足,仿佛吃的是什么美味珍馐。

她吃的很快,但绝不会让人觉得是狼吞虎咽没有吃相,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吃的很香,忍不住想尝尝她吃的东西。

他那时候有轻微的厌食症,就是被她哄骗着吃了一顿又一顿。

她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又和以前一样。

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生命中缺失的那一个角落终于被填满了,让他觉得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愿望了。

余宛宛抬眼的时候,心脏又不争气的重重跳了两下,庄延那双深邃的黑眸正静静地凝视着她,眼眸深处仿佛带着某种莫名的渴望。

“吃完了吗?”余宛宛干咳了一声,问他。

庄延不答反问:“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他直勾勾的看着她,没有给她任何回避的余地。

余宛宛愣了一下:“唔......我上班太忙了,忘了。”

明显的托词让庄延那一双明亮黑眸暗了一暗,嘴角也微微抿了起来,不说话,就这么定定的盯着她。

看起来有些难过。

余宛宛招架不住,低声道歉:“对不起。”

庄延还是不说话。

余宛宛叹了口气,决定坦诚自己的想法,也直视他的眼睛说:“因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庄延说:“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余宛宛微怔。

他这样的语气,难道他们以前真的见过面?

庄延看着她,平静的说:“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彻底怔住。

***

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想起来了。

锦业城是一个小区,也是云市有名的富人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还会言不由衷的夸她煮的菜好吃。

她本来以为他很难照顾,因为齐小枣就很皮,没想到他非常好照顾,她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然后更多的时间是静静地陪伴着他。

但是她却一点也不轻松,她每天都在担心庄延的妈妈会突然回家,然后发现她这个陌生人在她的家里,会立刻把她赶走,还会解雇余妈妈。

但比这更糟糕的是,庄延的妈妈并没有提前回家,回家的是庄延的父亲。

那是一个非常威严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西装,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余宛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气势的大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老老实实的把事情原委说了。

他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也没有骂她,但是余宛宛从他的脸色看的出来,他很生气,然后他把庄延带走了,就这么把她留在了那栋空荡荡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