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红知道这次是大祸临头了,从几个单位私自挪用了近五十万公款,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按照有关规定,挪用公款等同于贪污,一旦被查出来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想逃脱处罚,那就只有先把这五十万块钱还上,可就是这五十万万块钱,却让王保红头疼了,这些年他虽然也捞了不少钱,但是,钱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根本就没有存下来。

按理说王保红的家庭并不困难,妻子也是公务员,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在一般人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去贪。

可是人的**是没有止境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变化,或者说拜金主义横行,一畜陋的现象也被人当成了时髦,比如说,包二奶就是这畜陋现象当中的一种。

王保红的第一笔外财是刚当上副县长不久,下面一个镇长送来的,面对着两万块钱,当时王保红的心里也是斗争了很长时间,最后终于压制不住自己的贪婪,将两万块钱收下,把这个镇长的孩子安排进了他分管的单位工作。

看到钱赚得这么容易,王保红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什么党纪国法一律忘在了脑后,他的眼里就只剩下钱了,不管谁来找他办事情,也不管办的事情合不合法,只要是有钱就行,上任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捞了几十万。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容易变坏,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有一次王保红去外地招商引资,看到一些老板一掷千金,身边的美女成云,心里就极度不平衡。有一个老板还在王保红面前炫耀,他养了八个,甚至还问王保红有几个,并说这个年头男人如果没有几个就是落伍了。

王保红受不了这个刺激,当时就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超过那个老板,一个堂堂的副县长,比不上一个生意人,也确实是够了难看的。

回来后,王保红就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利用职权很快就勾搭上了一个女公务员,那个女人风流成性,也很会勾引男人,是县城里大家所公认的一朵花,那一段时间,王保红几乎每天都和她腻在一起。

没有多久,王保红又看上了近海县的一个女人,送出了一笔钱之后,又把这个女人搞到手了,就这样,王保红在一年的时间里就有了十个,远远的超过了那个大老板。

王保红的这些也并不是和他有了什么感情,主要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和金钱。这些女人和王保红在一起的时候,是拼命的和他要钱,这就得王保红不择手段的去贪。

许飞也发现了王保红这些问题,但他也不想把王保红给收拾了,他知道越是喜欢贪的人,就越好利用,于是许飞就找到了王保红,把收集到的证据摆到了王保红的面前,得他低头。

就这样,王保红就成了许飞的一条狗,许飞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就让王保红去办,当然了,王保红的那些最后也成了两个人共用的了。

后来,王保红的妹妹王银芝大学毕业后,就让王保红帮忙让她进县政府。当王保红领着王银芝来到许飞办公室的时候,立刻被许飞惊为天人,在答应让王银芝进入县政府工作的同时,又提出了一个条件,让王保红说服王银芝当许飞的。

这个时候王保红因为养的过多,手头上已经很紧张了,他知道只有把王银芝送给许飞,才能与许飞结成一种更紧密的关系,在他的掩护下,捞到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