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捂嘴咯咯一阵发笑,“看把你紧张的,我是逗你玩的,将来我要送他去最好的学校读书,让他考警校,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叶承欢按了按眉头,有点儿发晕:“你让他给你做警方卧底,还不如让他去砍人呢。”

“哎呀,谁说我要让他做卧底了,我是让他做真正的警察,光明磊落的活着。”

叶承欢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有这种想法,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当初是被命运所迫才不得不走这条路,但我不希望我儿子将来也和我一样。”丁香目光闪动,情之所至,挽住男人的脖子,有些焦急的道:“老公,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些,今天被你一说,我真的挺想要儿子的,我要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考上警校,看着他成为警察,看着他结婚生子……那一定很有趣,很幸福。老公,你会给我吗?”

叶承欢一阵哑然,刚才只不过随便**说说,没想到这妞居然一下就当真了,看她那副渴望的样子,好像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身体里那点儿存货给掏干了似的。

好在这时,场子里一片骚动,叶承欢和丁香转脸看去,只见司马风云带着一帮风云会手下,健步走来。

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司马风云腰不弯,背不驼,一顿能吃一只烤鸭子,喝一斤茅台酒,不带瞄准器,五十米打靶百发百中。

尤其是今天,格外红光满面、意气风发,走路都带着风声,颇有点儿“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

他来到场中央,向全场宾客抱拳致谢,人们纷纷起身,向风云会老大道贺,司马风云应对从容,言笑沉稳,那股子令人敬畏的霸气无形中散发出来,不愧是一代黑道枭雄!

叶承欢对这个便宜老丈人的人品不怎么待见,司马风云对这位看不惯却又惹不起的毛刺女婿更没什么好感,好在都得看丁香面子,况且今天又是在场面上,样子还是要做做的。

以司马风云如今的地位和声望,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女儿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可他一直自认对女儿亏欠太多,只要丁香喜欢的,他只有无条件答应。

拱手把如花似玉的女儿送给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明知是个哑巴亏,他司马风云也只能生生吞下。

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

原本是想来和丁香小宝贝秘密幽会的,却没想到竟是司马风云摆的满月宴,他俩本来就不对付,他生的儿子和自己有个毛关系啊。

早知道这样,他宁肯不来好了。

他不情愿的被丁香牵着手,来到司马风云跟前,呲牙干笑了笑:“嘿嘿,恭喜啊,没想到司马先生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神功护体、宝刀不老,一不小心搞出个大胖小子来。”

这话说得实在不伦不类,丁香蹙起秀眉,在背后掐了他一下。

司马风云脸色僵了僵,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喜欢你这话,神功护体、宝刀不老,说得有趣,说得好。哈哈哈哈……”

他一笑,周围人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他们这种人也不怎么讲究措辞,想让他们文绉也文绉不起来。

在司马风云身后站的几个人面生得很,接下来,丁香给叶承欢一一介绍。

叶承欢这才知道,原来司马风云有三个干儿子,分别是司马洋、司马海、司马江。

三个人都是司马风云当年打拼天下时,为他死掉的好兄弟的遗孤,司马风云把他们收为干儿子,一直养育到大,如今个个都是风云会的中流砥柱。

特别是那个叫司马洋男人,外号毒蛇,年龄三十几岁左右,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爆闪,身上的肌肉好似小山一般。伸出胳膊来,露出根根青筋。笑容和言谈都很少,一看就是黑道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风云会旗下共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堂,分别掌管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以前的金堂堂主丧尸由于和徐芳华联手反水,被刚好碰到的叶承欢当场干掉,丧尸死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决定启用自己最可信任的几个干儿子。按年龄、按资历,司马洋在风云会里的排序都远远落后很多前辈,但自从那次反水事件发生之后,司马风云除了自己的干儿子,对身边的人越发疑心,所以他才打破规矩,提前启动年轻一辈。

司马洋目前是风云会最重要的金堂堂主,金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光掌管自己地盘的事务,还是帮会里的执法堂,直接掌握整个帮派的生杀大权,俨然是司马风云的左膀右臂,也是三个人中最顶尖的一个。

叶承欢在丁香的引荐下,和大家一一见过,最后到了司马洋跟前,两人握手中,便感觉一股巨大的握力袭来。

叶承欢以前听丁香说过,黑道人第一次见面,都要通过不同方式试试对方的实力,如果理解成挑衅也可以,总之谁要是受不了先叫了娘,谁就算堕了面子。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叶承欢,他感觉对方发力,一股催生的力量马上反弹,握的司马洋的手骨咯咯直响。

司马洋原本一看到他,就先存了几分轻蔑,察言观色又见干爹对这女婿冷冷淡淡的,所以才更加有恃无恐,一上来就要给他个下马威。

他嘴角漾出一丝恶作剧,以他的力气,估计一下就能把对方握哭了。

可万万没想到,人家叶承欢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反倒把他的手握得钻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