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秦欢欢的神识回到原主的身上时,原主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盘盘看起来就让人垂涎的饭菜。

原主住进来的时候,条件之一就是……给男主做每天的中晚饭。

而男主原本也没有想要跟一个女人合租,他只是想找一个会做中晚饭的人凑合两口,但是在吃了秦欢欢做的饭后,他却立刻就敲定了要让原主留下。

回过神来,秦欢欢将两盘炒菜端出去,就将粥给盛好,然后便转身过去,熟练地敲了敲紧闭的房门。

“来了。”夏清城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秦欢欢这才在餐桌旁坐下,依稀还听到夏清城在跟他的水友们解释说他的合租舍友叫他去吃晚饭了,七点再来。

而刚才,秦欢欢已经问了系统,现在夏清城对她有百分之二十的好感度。

嗯。

还是看在饭菜的面子上,给了她百分之二十的好感度。

吱呀。

门从里面被打开,夏清城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眼睛,顶着青灰色的胡茬走了出来。

只不过在看到桌子上的饭菜后,夏清城的眉毛却倏地就蹙到了一起。

“苦瓜?”夏清城不满地道:“太难吃了。”又苦又涩,难以下咽。

秦欢欢闻言抿了抿唇,乌黑清亮的眸子看了夏清城一眼,没有说话。

夏清城见秦欢欢小小一只坐在那里不说话,莫名就觉得自己跟欺负了她似的,只能不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坐下默默地夹起了另一盘菜来。

还好不是每盘菜都有苦瓜。

而秦欢欢向来很安静,基本上很少会跟夏清城有交流,夏清城已经习惯了秦欢欢清静的性格,也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时光,根本没有注意到秦欢欢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