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桐花巷离开后,薛月惊惧的心情仍没有平复下来,两条腿直打摆子,她颤巍巍从怀里摸出来几枚铜板,坐着驴车回了王家。

以前在安宁村时,王家家资颇丰,称之为土财主也不为过,否则薛月根本不会像红了眼的斗鸡似的,挤破脑袋也要嫁进去。如今他们举家搬来京城,买下的宅院并不算小,甚至因为王佑卿会元的身份,他们住的地方十分清贵,街坊邻里都是读书人。

驴车停到门口,薛月快步走进门,打算直接回到自己所住的房中。

哪想到刚经过回廊,就见一个身量颀长面容俊秀的男子立在远处,身穿湖蓝色的棉袍,却一点不显得臃肿累赘,反而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不是王佑卿还能有谁?

先前他曾经告诫过她,让自己离薛素远着些,千万不能将辅国侯府给开罪了。

想起男人说过的话,薛月眼神闪躲,轻轻唤了一声便急匆匆往前走。

两人擦身而过时,王佑卿鼻前突然嗅到了一股桃香,那味道虽不浓烈,却十分清新馥郁,好像枝头绽放的花蕾,诱人非常。薛月虽然也会用香粉,但她手头并不宽裕,买回来的香粉尤为刺鼻,闻得时间长了甚至还会令人犯恶心,今日却不太一样。

清冷的凤目微微眯起,男人轻飘飘开口,“站住。”

薛月心里咯噔一声,定住脚步,缓缓转过身,强笑道,“佑卿,你可有什么事?我还得去瞧瞧小宝,他到了吃饭的时候,孩子太小,脾胃比大人弱气,万万经不得饿。”

即使王佑卿再是铁石心肠,对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仍免不了生出几分慈爱。

微微颔首,他摆了摆手,薛月整个人都松了口气,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岂料薛月还是高兴的太早,她刚将衣裳掀开,准备给儿子喂奶,哪想到王佑卿陡然推门而入,手中拿着一本策论,坐在窗棂边上读书。

因昨夜下了一场大雪,屋外银装素裹,倒是透亮的很,正适合读书。

耳边传来翻动纸页的声音,女人低垂双目打量了自己一眼,面颊霎时间涨成了猪肝色,自打她怀了孩子,王佑卿就再也没跟她行房,有时候两人睡在一起,他还会一声声唤着素素,薛素就是个水性杨花的贱蹄子,否则哪能把他的魂都给勾了去?

心里骂了不知多少回,薛月尤不解恨,她抱着孩子的双手都在轻轻颤抖着,等小宝吃饱后,这才将散乱的衣裳拢了拢。

王佑卿恰好放下书册,清朗的声音不带一丝情绪,仿佛眼前的女人并非他娶过门的平妻,而是路上遇见的阿猫阿狗一般。

“说吧,你去见了谁。”

这话不是问句。

薛月脸上露出几分仓皇,她不敢当着王佑卿的面撒谎,眼前的男人聪明极了,没有谁能比他更有心计,若是在他面前耍心眼的话,下场绝不会好。

“我、我去找了堂姐。”

眉心紧皱,男人眼神一冷,周身弥漫着一股寒意,厉声斥道,“之前我就警告过你,不许去辅国侯府,你明知故犯,是不是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薛月嘴唇颤抖,眼圈泛红,不甘地反驳,“我为什么不能去辅国侯府,薛素是我的亲堂姐,同宗姐妹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比你一个外人亲近多了?”

听到这话,王佑卿心里一刺,额角迸出青筋,这副模样与平日里的温和儒雅全然不同。

“薛月,今日我把话撂在这里,若你再去楚家的话,便趁早拿了休书,滚回泾阳吧!”

说罢男人看也不看她一眼,拂袖离开。

王佑卿径直回到了书房,坐在木椅上,他以手掩面,浑身散发着一股颓唐的气息,与那个意气风发的会元全然不同。

早在会试结束后,他夜里总会做同一个梦。

梦里面薛素依旧是楚清河的妻子,但却跟他情投意合,肚子里甚至怀上了他们的孩子,只可惜后来自己高中状元,为了更进一步,迎娶锦月公主,必须将身上的污点污点一一抹除,与有夫之妇苟且之事,永远与他无关。

因此,在薛素母子找上门时,梦里的他毫不留情将二人赶出了状元府,却不曾想会出意外。

素娘死了,连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起葬身在车轮下,等王佑卿得到消息赶过去时,女人倒在血泊中,已经彻底断了气。

他不知道梦里的景象为何会如此真实,每当闭上双眼,刺目的鲜红便如同无法摆脱的梦魇,将他整个人都给笼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