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百里的城镇每日都会有大量的商人进入,除了过冬的食物外,还经常有出售一些花样繁多的手工衣饰品,这对一向爱美的沈荷香来说,几乎是莫大的诱惑,每日都要央求简舒玄带她出去逛逛。

在见了外族精美的衣饰后,她又怎么甘心再穿着那样式老旧乏味的衣衫,自然是娇滴滴的央了那男人两日,终于买下了几套她喜欢的衣物,每日都要换上一套,好在衣服大多是刺绣与珠串编织,虽显身段却也不像前两日那衣衫般透,加上她也顺从的每天带着纱面,或者用挂耳上的珠帘遮面,男人总算是松口了。

如此一来本就压抑着本性的沈荷香,立即便神采飞扬起来,几日间都在店铺和商人摆的小摊上流连忘返,来时不过是两只小包袱,现在她买的东西竟是用只箱子都装不下了。

这一日便又看中一顶八角软皮小帽,上面全部用珊瑚珠串连在一起,除去露出脸的地方,其它帽边都挂着红蓝绿三色珊瑚串成的珠子,看着便知珍贵的很,沈荷香一眼便相中,拿在手里看了半天,越看越是喜欢,因着帽子还用相同颜色的珠子串成图案,她轻轻戴上后,再拿着铜镜一照,便见镜中那女子哪还有京城时的端庄华美,此时如被解放了的一般透着说不出的灵动。

再加上半边脸上还挂着全由小珍珠穿成的帘面遮脸,一时之间她似乎记起了当年在侯府时见到的那个异域公主,那样的灵动而鲜美,记得她失宠之时,正是那公主入府之时,因着她的一切府中的妾室都无法模仿,所以便成了那独一无二,那时的沈荷香是多么的羡慕与嫉妒,而此时此刻,不曾想自己竟然有朝一日也能穿着那样的头饰与衣物。

公主又如何,自己多年保养的白嫩的肌肤与水灵灵的大眼也丝毫不比她差,甚至比她要更美上三分,想到此她眼睛不由的带出神彩来,不由的转身去寻找身后那个黑影,在寻到人时,随即便学了那街上那一对对男女的让人脸红心跳的暧昧动作,不由自主的搂了那男人的腰:“这个帽子很喜欢,我们买下好不好?”

明显感觉到男人身体一僵,但随即便放松下来,看向她的眼神中有一抹一惊艳,沈荷香见状隐在珠帘下的红唇顿时笑的弯弯,果不其然那男人掏了银子,那摆摊的异域商人见两人出手大方,顿时高兴的连连鞠躬,毕竟这么一顶帽子全是手工刺绣穿成,光是珠子就是一笔银子了,算是他这次拿的货中最贵重的一件。

不过那点钱对于沈荷香来说却眉头都不眨一下,随即便开始细细的看起其它的物件来。

她虽是比旁人更好虚荣,好美,好穿戴好一切那种能让自己漂亮精致的东西,不至于病态却也是到了极为执着的地步,但从另一方面她却又比旁人更加能感受到美丽事物给自己带来的自信与愉悦感,并能隐隐感觉敏锐的感觉到贵门之中女子流行的趋势。

她手中的绿液虽可以做出比旁人香味更浓,品质正好的膏脂,但是这并不是万能的,好的膏脂确实会让人眼前一亮,却并不能收买人心,能让那些贵女盲目的去趋之若鹜,而真正能让冰肌阁名声大噪,使得每出一样膏脂都能惹得贵妇们争相抢购的原因之一,便是她能够准确抓住那些贵女迫切想要追寻美的节奏与步调的心态。

这也是她的冰肌坊越过百年老店,短短两年越开越红火的原因之一,从润面的清香胭脂到可以修复伤疤的玉肌膏,再到能让皮肤更细腻的白面脂与花籽粉,瓷瓶,玉瓶,白玉雕花盒,每一个细节都是深得贵女喜爱,虽然价格昂贵到另人咋舌,但却又能享受到她们身份带来的优越感,反而能更快打响名气。

而沈荷香几年间费尽心思的研出各种颜色的唇脂,傅身粉与浴汤香,玉足膏,及熏衣的各种小香料等,更是每一样都让贵人们感觉到惊喜而满意,能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除去她多年的自己保养的经验,她还要付出很多心血,并不是每日只坐在房中绣绣花打扮一下便能做得出,那些费心的选料辗料慢慢调制琢磨的时间,将每一种香味的成份与调剂反复做上多次的工夫,铺中装置胭脂水粉的盒子所用的木料雕刻,四处找人画花样的从中挑选出的精细花案。

这些如果只是简单的一个村姑是根本做不到这个地步,也正是她能做的,也是适合做的,这使得她有着处处能发现的眼睛,女人对美永远是不满足的,她也同样如此,仿佛到了一个瓶子的瓶口处,如今来到这马百里,见到这些饰物,突然间仿佛脑中什么东西豁然开朗。

很多出奇想法突然出现在脑中,美丽的饰物哪个女子会不爱,像这穿着珠子的腰带,镶着珍珠的银手链,穿满绿松石的银项圈,缀满贝壳与珊瑚的装饰衣带,及带着上好的水蓝石珠子的链帽,虽带着浓郁的异域特色,但若是能够在京城的服饰上稍稍构想点缀下,不知是否能吸引人从而大赚一笔。

如此一想,她便越发的看得仔细,大到衣饰小到小小的一枚铜戒子,觉得新奇便会买下,甚至还从一商人手中购下了一大箱子磨得精细的玉珠及各种贝壳晶片,打算打回去先在鞋子上用这些大大小小的贝壳晶片绣上些花色试穿一下,若是可行,倒是可以在冰肌坊周围开家绣花铺子,专卖些她想出的的新奇事物。

如此在城中逛了几日,这一日起床也不急出门,只入乡随俗的学着马里的姑娘将长发辫了只辫子放在身后,随即取了沉沉的一串头饰,每串银链下都有一只湛蓝的玉珠,轻搭在头上,顿时额间便有一圈垂下的链珠,虽没有挽发,却显得灵动精美异常。

那禽兽昨晚倒是满足了,早上却起早在她半梦半醒间跟她说出去见个故人,让她乖乖的在客栈等着,不要乱出门,陌生之地沈荷香哪敢乱走,洗了身子便套了衣衫懒洋洋的坐在椅边在毛边纸张上用着小细笔点点画画。

她虽没学过,但也时常见候爷挥袖泼墨,为讨他欢心也暗自画过些时日,倒是有点底子,虽不算名家却也是可以胡乱画画,而纸上此时却是画着一些她未成形的构想,待咬着笔头半晌觉得腹中有些饥了,这才放了笔,将纸收起,然后捏了只禽兽给备下的碎银袋子挂在腰间,这才下了楼。

外面踌躇下自然是不去的,若那禽兽回来不见她,定然又要生气,本这次出来便是极高兴的,她也不想惹得那人不高兴,他不高兴自己自然也讨不了好,所以例只在这小客店找张桌子坐下,此时并没多少人倒也清闲,叫来伙计打算随便叫吃的掂掂肚子。

小客店倒是能做不少东西,薄皮包子,拌面还有奶茶和肉汤,想了想沈荷香要了碗羊奶和一碗酥油茶,另加一小块抓饼,那伙计大概对沈荷香极有好感,点完后竟是没走,反而卖力的说起现在马里周边的风景,又说现在果子充足,老板娘前些日子才做的果酱十分的好吃,不如挖点让她尝尝,十分酸甜可口。

沈荷香本讨厌这客店的那个女人,不过听说那伙计要偷挖老板娘美食,不由微微勾唇一笑,就算不吃看着也舒爽,于是拨了拨额前的细珠,冲他笑了笑便轻轻点点头,虽带着珠帘但只看着那眼睛便让伙计双脚有点难以从桌边走开,直到沈荷香自然的如对自家府里的家丁般挥了挥手,他才醒过味儿,将擦桌子的手巾往肩膀上一搭,然后乐颠颠的朝伙房跑去。

待坐了一会儿,正觉得无趣,想起身让伙计一会送到房中,抬头便见一女子身着露肩腿的衣衫,甚至胸口是用肉色衣料缝制,若不仔细看,竟看不出来,前后衣襟都紧紧的裹住身子,只用一根银腰带系着裙口,紧紧贴着皮肉,胸、腰、臀三处自然一揽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