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醒醒,该起床了。”一个声音一大清早出现在墨谦耳畔。

“什么?该起床了?”墨谦依旧睡意十足,翻了个身,换个舒服的姿势,同时让自己尽量离这个声音远一点。

话说自己买的用了四年的闹钟怎么变成女声了?伸出一只脚往上踢去,“上铺的,醒醒了,该去上课了。”大学的时候墨谦就住在下铺,上铺的同学总是让他叫起床,这也成了他的习惯。

咦?为什么怎么踢都提不到呢?踢的角度和高度都是经过无数次成功检验的呀!再踢,没有?算了,管他呢!继续睡。

“醒醒醒醒,不要再睡了,天都亮了。”闹钟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是好听的女音,只不过这声音在墨谦耳朵里就跟催命的没什么两样。

“吵死了,不就是个闹钟嘛,你还翻了天了!”嘟嘟囔囔,伸出手,想把闹钟的按钮按下去,手抬起,高高落下,四年证明,这个角度,这个姿势,是完全正确的。

“咦?手感……好像不太对。”没有想象中闹钟的冰凉触感,反而是像发丝一样顺滑细腻。

“不对,我好像已经不在地球了,所以这是……”墨谦猛然睁开眼,只看见一脸愤怒的顾雨时蹲在自己旁边,眼神要把自己吃了一样,这种眼神墨谦只在自己买东西被宰的时候见到过。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的手正放在顾雨时的脑袋上,死死的抓住她的发髻。

情况,很尴尬啊。

如果你早上起床发现一个美女躺在你床上,不管她穿得多还是穿得少,总归是一件值得高兴事,最多就是怀疑一下自己昨天晚上是不是做了点什么掉节操的事情而已。

但是眼前这个美女不但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超友谊关系,而且武力值很高,自己还……这就不得不让墨谦怀疑人生了。

两人对视半晌,“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墨谦眨巴着眼睛,很纯真。

“混蛋,受死吧!”

半个时辰后,顶着熊猫眼的墨谦和顾雨时双双走出医馆,墨谦确认自己昨天晚上没有失眠多梦、辗转反侧,睡得倍儿棒,他这是被揍的!

至于顾雨时,鬼知道她干了什么!

“好吧,顾姑娘,我送佛也送到西了,咱们就此别过吧。”

“嗯。”顾雨时跟受气小媳妇一样低下头。

就这么结束了?墨谦有点惊奇,接下来没有什么武力上的冲突吧?自从昨天见到了她以后,掐脖子、踹床底、抽耳光,这些已婚男人才有的待遇直接给墨谦来了个全套。

不过这妞儿这么漂亮,还真有点舍不得呢。但是墨谦也没有想太多,毕竟对方是江湖人士,看起来还是一个大宗派的弟子,跟自己这个县令本就是不同路的人,大概以后都不会再有什么机会见面了。

“那,我先走了?”墨谦试探性问了一句。

“嗯。”

得到答复,墨谦正待脚底抹油,后面幽幽传来一句,“可是我的伤还没好,万一再碰上昨天那伙人,他们那么凶。”

他们哪有你凶啊,墨谦哭丧着脸。“你们不是要回宗门吗?”

“可是宗门离这里还有好几百里地呢!还要翻山越岭。”顾雨时低垂者头,仿佛随时都要哭出来。

墨谦有点无语了,你说要是在前世,有这么一个妹子哭着喊着要跟自己回家,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啊,自己一定二话不说就打包带走了,可是放到这里,怎么就感觉那么别扭呢?

墨谦啊墨谦,你可要清醒一点,不能被眼前的美貌给迷惑了,要知道这妹子后面可是还有一大票人追杀呢!

自己可不想天天有一群猛男在自己屁股跟着跑,一个搞不好哪天雏菊就变向日葵了。

“姑娘啊,我掐指一算,我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接下去就是孽缘了,咱们还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吧。”

顾雨时没有回答,低着头,肩膀一抖一抖的,仿佛在啜泣。

过往的行人都看不下去了,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媳妇,看得人心都碎了。

一个路过的大哥说道,“小兄弟啊,你这始乱终弃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