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不在,老二成大王。

我命令小妖把铁笼子里的人类全给放了出来,他们可以自由走动在虚若界,与妖兵们同桌而食,同屋而睡,那个吃人的火山也不吃人了,我让他们改放家禽,还吩咐他们以后要多养家禽。

鬼魂们也不用没日没夜地砍柴搬起火山灶了,我教他们在火山边做了一个窑洞,把火山里那把传说中的“赤烈刀”给取了出来,放进了窑洞里。

为了保持赤烈刀的温度,我让工匠把赤烈刀先放进燃烧的火鼎里,然后再搬进窑洞里,直接连鼎一起烧,如此赤烈刀就可以在没有降温的情况下进行“搬家”了。

我就不明白了,炼刀炼剑的又不没听说过,哪儿有人放火山里炼的?

妖怪就是笨呐!指甲长见识短。

两天两夜过去了,看着人类妖类相处得那么和谐,我这“二哥”可谓是相当的欣慰、相当的高兴啊!

欣慰高兴完,后面等待我的可能是一场暴风雨,那魔主醒来后发现他的地盘全被我改头换了,他会作何反应?

我是不管的,包括我在内的上百个人橫也是死,竖也是死,何不拼一拼?

第三天……

一大早,就有人很没礼貌地摇醒了我这二大王。

“谁啊?起开起开,还早着呢?”我将被别人掀开的被子重新盖上。

紧接着,被子又重新被用力地掀开。

“我数到三,你要再不起来,我就拔光你的衣服。”

刹那间,我的瞌睡虫全吓跑了,这、这不是“大大王”的声音么?

我猛然起了身,站起来,抬眼一看,哦买糕的,这大帅哥是谁啊?

等等,他的身材,他的脸型,全是鬼地魔的。

之前因为皮肤溃烂,使他看起来丑陋无比,现在皮肤好了,不仅光滑,而且白皙透亮,再加上他那张帅到冒泡的脸,红唇齿白,明眸皓齿,完美的身材,优雅的气质。

今天他居然穿了一套白色休闲西装,就像是个从太阳上下来的阳光男孩。

他有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只有十八岁大小的样子,原来他这么年轻,这么小鲜肉!我真是惊呆了。

这简单就是妖孽!哦,他本来就是妖孽。

我努力绽放最灿烂的笑容,说道:“嗨,老大好,哦不。”立即恭敬地作辑弯腰,“鬼地魔主,千秋万载,一统三界。”

当了两天的老大,差点忘了怎么当老二。

“少跟本座来这套。”他淡淡地说,“你说,你该当何罪?”

明明就是来问罪的,可我看他一点也不生气呀?

见他这样,我立即胆子变大了。

“魔主老大,我这不仅是为了大家好,也是为了您好啊?”我推着他坐到桌前,为他倒了一杯水,然后坐下来与他同桌而谈。

“谁让你坐了?”他喝了一口水,喵了我一眼,高贵得像个王爷。

我汗滴滴地站了起来,继续说道:“魔主老大,你那张狮皮实在是恶心了,我听说它有一千年没洗过呢,你居然敢睡在上面,你说你能不得皮肤病吗?太恐怖了。”

鬼地魔“噗”的一声,把水给喷了出来,尴尬地抹了抹嘴,看着我说:“别再跟本座提这事,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